在2007年10月底甫結束的第16屆世界遺產締約國大會中,經出席國家投票選舉產生世界遺產委員會的9個新成員國,任期皆為4年(2007-2011)。

新入選的委員國為澳洲、巴林、巴貝多、巴西、中國大陸、埃及、約旦、奈及利亞和瑞典。世界遺產締約國大會每兩年舉行一次,照例在歷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之後隨即舉行,並由已參加公約的184個國家代表參加大會,討論世界遺產發展事宜,以及選舉世界遺產委員會新一屆的成員。

新當選的成員國將取代任期於今年屆滿的貝南、智利、印度、日本、科威特、立陶宛、紐西蘭、挪威和荷蘭等國。由於世界遺產委員會係分年分地區由選舉產生,委員國任期互有交錯,因此包括本年未改選的國家,新一屆世界遺產委員會中的21個組成國家為澳洲、巴林、巴貝多、巴西、加拿大、中國大陸、古巴、埃及、以色列、約旦、肯亞、馬達加斯加、摩里西斯、摩洛哥、奈及利亞、秘魯、南韓、西班牙、瑞典、突尼西亞與美國。

世界遺產委員會在整個世界遺產建制中的地位極為重要,最主要的任務是決定世界遺產的評選標準與程序,並負責審議每年的世界遺產登錄與相關偵測評估,在各國提名的遺產地能否入選《世界遺產名錄》的過程中,扮演關鍵性角色,因此當選世界遺產委員已成為許多國家積極爭取的目標。

【資料來源:World Heritage Centre http://whc.unesco.org/en/news/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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