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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遺產」從何而來,細說從頭…
論及「世界遺產」與《世界遺產公約》,一般都會推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1960年代開始在埃及所進行的「阿布辛拜計畫」(Abu Simbel Project)。在1960年代以前,普遍認為某國境內的遺產地,即使被公認具有世界級的歷史文化價值,但基本上仍屬該國主權管轄範圍,因此除了武裝衝突引發危險的情況外,平時應由所在地國家對此遺產負完全的保護和管理之責。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呼籲,出乎意料地得到超過50個國家的回應,來自各國和國際組織的國際捐款達到8千萬美金,保護努比亞遺址的行動也因此順利展開。整個計畫首先通過40多個各國支援的考古團隊共同努力,在1971年水壩完工前的4至8年間,已陸續清整出20多座古代建築遺址。但整個計畫最震撼人心者,莫過於阿布辛拜的拉美西斯二世(RamessesⅡ)神廟和娜菲塔莉(Nefertari)神廟切割重建工程,以及腓萊(Philae)神廟建築群的遷移工程。從1962年開始前後持續18年的時間,工作人員將阿布辛拜兩座龐大的神廟切割成1050塊重達20至30公噸的石塊,運到集水區上方比原址高200公尺的山崖上重新組合建造;腓萊神廟建築群則由原來地勢較低的島嶼遷移到地勢較高的另一座島上重建。最後終於將這些超過3千年歷史的神廟建築從升高的尼羅河水中搶救回來,至今仍能完整地保存在世人眼前。
「阿布辛拜計畫」的成功,讓參與的國家意識到一個前所未有的思考方向,也就是透過國際之間的友好互助和團結合作,將有助於挽回全球許多地方正在不斷消失的文化遺址。而對於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來說,這次遺址拯救計畫的成功也創造出一個全新的保護概念,亦即這些遺址既然具有全人類遺產的重要價值,因此不僅不應該在戰火中受到破壞,更積極主動的做法應當是無論何時都要受到整個國際社會的關注和保護。涵蓋文化遺址與自然環境保護的「世界遺產」之構想,遂逐漸在國際社會之間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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