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MOS評估結論】
最初的提名申請與接獲的第一次補充資料,描述了提名地的部分遺址與對聖山崇拜的獨特發展之間具有關連性,並暗示這些遺址所構成的整體,在彰顯權力作用上所具有的價值性,且在制度、宗教與儀典條件上影響整座山,以及對於自然界的單純崇拜,又如何在儒家思想引導下轉化成正統的皇室權力。
本項提名將嵩山本體排除在申請範圍外,即使嵩山對於整個遺產地的發展具有啟發作用,因之最後所呈現的是關於與嵩山有關的八處遺址組合,乃是中華文化文明淵源地的一個大前提,雖然這些遺址本身皆具有獨特的本質,而且所反映的是不同的文化時期與年代。
無論如何,所接到的第二次補充資料,已將提名地與登封本地的關係擺到前面,對聖山崇拜的相關性亦已較少描述。同時亦指出登封所在為「天地之中」的中央位置,而這項思維則成為此地各類遺址在當年興建時的動機。
但不幸的是,這樣的結果使原始申報提名與後來提供的物件資料之間,在方法上造成不一致的現象。第二次補充資料在效果上等於在新的事由基礎上,所產生的新提名案件,因此無法回到先前已進行過的程序,通過專家的考評來加以詳細的審視。
ICOMOS有鑑於此,因此認為應依照原始提名的事由,對於此遺址群組合的各部分,依照它們在具象和精神表現層面與整座山的相關性,並根據能否證明其間具有一致的價值性來做出此案的論斷。在這些建築群中,有多處並列於各處山峰上,而它們的建築結構反映了嵩山乃是整個中國發展中心的認知,也就是「天地之中」的自然法則表現,同時這些處所在古代的膜拜典禮中對嵩山所舉行的獻祭儀式,也為皇室所用,並藉由皇家權威所賜准的儀典,轉化成全國性的信仰。不過在提名範圍內的眾多處所中,有某些地方比起它處,與嵩山的儀典與精神價值其實更為緊密。這種相關性,顯然就不容易適用於嵩陽書院或觀星臺。若要展現出這類相關性並加以連結到各處遺址,就要將嵩山的一部分涵蓋在提名地域內。雖然ICOMOS讚賞嵩山的規劃範圍、規模及將眾多山峰都予納入。但在提名中所納入的建築群,則僅與嵩山的一部分與少數山峰有關,而非整座山脈。此外,在此地域業已按計畫成立國家公園(國家風景名勝區),而此座國家公園除涵蓋本項提名的主要遺址外,還包括更多更廣的景觀範圍。
如根據所有遺址與登封本地及「天地之中」的相關性,那麼這種主張所展現的,就是一種能含括所有遺址的方法,而不是僅和聖山崇拜有所連結。不過ICOMOS也認為,此舉已形同出現新的事由,因此需視同新提名的案件進行考評。
ICOMOS也認為,觀星臺是一座科學性的工具,也是與科學思想發展有關的處所,理所當然可以考慮以個體的名義單獨提名申請。不過無論如何,單獨提名還需要更廣泛的細節分析來驗證支持。
關於登錄與否的建議:
ICOMOS建議中國嵩山歷史建築群的提名申請,應該予以緩議,俾便提名國:
⊙對於被提名範圍內的部分遺址與中嶽嵩山之間的關係,再作更進一步的考慮。
⊙對於從整座山間僅選出部分遺址加以組合之後,針對如何能反映出它們所組成的整體共同在彰顯權勢的作用中具有價值性,與如何在制度、宗教與儀典條件上影響整座山,以及對於自然界的單純崇拜,又如何在儒家思想引導下轉化成正統的皇室權力等,皆再多加考慮。
⊙考慮將觀星臺結合與其相關的科學技術發展與科學思維發展,以個別遺產地名義進行提名申請。
同時ICOMOS還建議,有鑑於現存的古樹群對於整個地區來說,極具重要的特質,因此對其進行鑑別、調查和研究,將有助於提供此處或未來提名地整體之文化價值的確立。
ICOMOS也認為,對於此處提名地在地域範圍修正或適用事由上的任何變更,都需要考慮再派遣專家團前往實地考察。
【第33屆世界遺產委員會決議】
1.決議將中國嵩山歷史建築群的提名申請,於知會提名國補充資料後再議,俾便:
a)對於被提名範圍內的部分遺址與中國中嶽嵩山之間的關係,再作更進一步的考慮。
b)對於從整座山間僅選出部分遺址加以組合之後,針對如何能反映出它們所組成的整體共同在彰顯權勢的作用中具有價值性,與如何在制度、宗教與儀典條件上影響整座山,以及對於自然界的單純崇拜,又如何在儒家思想引導下轉化成正統的皇室權力等,皆再多加考慮。
c)考慮將觀星臺結合與其相關的科學技術發展與科學思維發展,以個別遺產地名義進行提名申請。
2.建議事項,有鑑於現存的古樹群對於整個地區來說,極具重要的特質,因此對其進行鑑別、調查和研究,將有助於提供此處或未來提名地整體之文化價值的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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